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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晚飯的時候和學妹聊天,雖然是學妹,但其實也做過幾年工作,年紀與我相仿。學妹說,進來這個所三個月,發現自己沒有一天是「感覺到」開心的時候,「好像自己沒有『在』生活一樣」她說。我完全可以理解,譬如開心和「感覺到」開心是兩個層次,有時候生活都會有小小的樂趣,但真正有「意識到」自己的開心,則需要更多的歡愉同時更加專注。
她說寒假要補回自己這學期沒趕上的進度,我勸她不要,放假可以出門就盡量出門。不然下學期回學校,人的疲倦感又會回來,無法清理。
室友也問了一個問題,她說我會不會問我自己寫這篇論文的意義?我說,即使我非常同意 J 長久叮嚀我們,他說寫碩論就只是一種訓練,不要想成寫出來會是一篇驚世鉅作。但我仍常會把自己的標準設的比較高。原因是,對我而言,這就像是一種心理上的砥礪,不管寫出來的東西如何,如果妳認為自己只是要生產垃圾,那就沒有必要花時間去做這沒有意義的事情。我可以接受結局出來的「不完美」,我卻不能說服自己去「完成」不完美的目標,這只是一種態度。
今天有感覺到自己的心神不寧,心裡好像少了什麼似的,很怕你不在。同時我努力回想卻無法想起,那些過去的日子,我又是如何感覺自己是否完整。